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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设局以稀缺面料为“诱饵”
    在“贵人”推荐下,扬州一纺织公司接到200多万元的外贸订单。为让客户满意,该公司处处按对方“旨意”办,让进购什么面料就进购什么面料,让找谁进就找谁进,让怎么做就怎么做……可到了验收环节时,对方却百般刁难,最后拒不收货,导致公司损失119万余元面料费。
  警方介入后发现,所谓的外贸订单,其实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目的是为骗面料差价款。除扬州外,这伙人还在张家港、南通等地勾结作案。截至今年4月,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近日,他们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扬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骗局?这些犯罪嫌疑人在诈骗环节中各司何职?被骗资金最终去向何处?下面为您一一讲述。
  贵人相助喜接大单,客户指点公司投产
  扬州A公司是一家生产、贸易合一的纺织品公司,公司创立近20年,已拥有较为先进的服装生产线,且在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口碑。
  今年30多岁的翟进,是A公司的业务经理。工作期间,他结识了不少业内的朋友,但大多是泛泛之交,方青山就是其中一个。
  2014年8月,方青山突然联系翟进,称他现在在香港H公司担任验收员,这家公司很有实力,问翟进想不想做该公司的外贸服装订单。
  当时,翟进正在四处联系业务。一听有订单上门,很有兴致。随后,在方青山的引荐下,翟进认识了陈觅,此人自称是香港H公司业务部经理。后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洽谈,达成服装进口协议。
  由于此次订单的最终买家是香港Q公司,因此,2014年10月18日,陈觅以香港Q公司的名义与扬州A公司签订了服装货物进口合同,合同金额为120多万元,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即由香港Q公司向扬州A公司开设有客检证软条款信用证。2014年10月28日,陈觅向扬州A公司追加订单,合同总金额增至200多万元。
  合同签订后,扬州A公司开始组织面料生产服装。然而,在与老面料供应商联系时,他们发现,合同中约定的面料属于生冷面料,市场稀缺,即使立即找厂家定做,也无法按期交货。为此,翟进赶紧找方青山帮忙想法子。
  这时,方青山表示,香港H公司有一个长期合作供应商,名叫阿远。在此之前,他去阿远公司验过很多次面料,没有问题,建议翟进请陈觅帮忙。
  翟进如逢救星。后在陈觅的介绍下,翟进联系到了阿远,并将从阿远处拿到的面料色卡转寄给了陈觅。很快,陈觅回复消息,称香港Q公司已认可这个色卡。
  这让翟进犹如服下定心丸。后扬州A公司从阿远处购买了119万余元的面料,投入生产。其间,翟进请方青山、陈觅对部分成品进行检验,并按照对方的要求,逐一返工更改。最终,在公司员工加班加点地努力下,所有服装在规定交付时间之前完成。
  生产成品屡遭拒收,结伴赴港惊悉缘由
  2015年1月,陈觅、方青山带着香港Q公司的验收员韦小航到扬州A公司尾查验货。
  原本,翟进以为,从面料选购到生产,均按照对方要求办,成品一定不会有问题。孰料,韦小航查货后,以香港Q公司的名义出具了不合格报告,拒绝收货。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翟进想不通,想找韦小航问个明白,好进行返工。然而,陈觅等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透露韦小航的联系方式。无奈之下,翟进只好请陈觅等人帮忙与香港Q公司协商。
  此后,在翟进的多次恳求下,对方给了答复,称香港Q公司同意返工。
  翟进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员工返工。然而,待所有服装翻修完毕后,陈觅、方青山又以种种理由拒绝收货,也不兑付相应货款。
  眼看着已完成的订单无法交付,翟进心急如焚。令他没想到的是,焦心的,不止他们一家公司。
  2015年2月,翟进听说,扬州B公司的老郑也是香港Q公司的客户之一。和翟进一样,老郑也是经方青山介绍,认识的“大客户”陈觅。
  2014年10月,陈觅以香港Q公司的名义与扬州B公司分别签订两份服装货物进口合同,合同标的金额共计230多万元,付款方式也是信用证付款。
  合同签订后,扬州B公司组织面料时发现合同所需面料系生冷面料,如按照常规组织开发则必定无法按期交货。因此,只好听从方青山的建议,从阿远处购买了130多万元的面料。
  在扬州B公司生产初期,方青山、陈觅均没有对服装质量提出问题,待扬州B公司生产完毕出货前,方青山与陈觅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收货,待扬州B公司返工完毕后,方青山与陈觅又以交货时间超期为由拒绝收货,也不兑付相应货款。
  货已经按照对方要求生产好,多放一天,对公司来说,都意味着损失。在多次请陈觅和方青山协商未果后,翟进和老郑决定,亲自跑一趟香港。
  2015年2月10日,两人来到香港找到了香港Q公司的董事。得知两人的来意后,对方一头雾水,称截至2015年2月10日,香港Q公司并没有向扬州A公司和B公司下过任何订单,韦小航也并非香港Q公司的验货员,陈觅提供的盖有香港Q公司的相关文件均不是香港Q公司出具,盖的章也不是香港Q公司的。
  这一结果,让两人犹如遭遇晴天霹雳。在多次找陈觅等人交涉未果后,翟进和老郑向扬州市公安局报案。
  虚下订单骗取差价,偷学套路暗接私活
  2015年4月7日,扬州市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今年3月至4月间,韦小航、宋林、方青山、阿远等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广东、江苏等地被抓。
  那么,这个骗局是如何进行的?犯罪嫌疑人从中如何获利?随着审讯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逐找到答案。
  阿远、韦小航、陈觅都是江苏泰州人,且都是从事与服装相关的生意。其中,陈觅个体从事内销服装生意。早在10多年之前,他就学到了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招数,即与业务公司签订虚假外贸订单,故意指定对方用市场上稀缺或者不常见的面料,制作服装。其间,推荐业务公司向自己指定的面料供货商购买面料,待对方生产完工后,让验货员以产品不合格等理由,拒不收货,以此从中赚取面料差价款。
  起初,韦小航跟随陈觅打工,充当“验货员”等角色。时间一长,他逐渐摸清了这个“外贸订单骗局”的套路,遂决定利用这种方法接私活。
  2008年至2009年,韦小航找到阿远,请他找一种“市场上比较少见、差价(指收购价与正常市场价间的差价)较大”的面料,并表示,如果阿远有这种面料,他可以下订单购买,届时,赚取的差价由参与人员共同平分。
  这样的套路,阿远早在和陈觅打交道时,就已经熟悉,因此,答应合作。
  2010年下半年,阿远发现,大连一家公司生产一种生冷面料,随即通知韦小航。同年年底,两人开始合作。
  2011年左右,陈觅得知韦小航跟阿远合作后,也来向阿远抛出橄榄枝,并表示,他能找到工厂做订单,也会有办法让工厂时间来不及,质量不过关,导致工厂出不了货。
  就这样,3人开始分别伙同宋林、秦勇(在逃)等人,进行交叉合作,利用“外贸订单骗术”行骗。
  东窗事发骗术曝光,勾结设局落入法网
  据交代,陈觅、韦小航分别冒用香港公司的名义,与被害公司签订外贸服装购销合同,诱使被害公司购买指定面料;阿远负责向陈觅等人提供境外香港公司开具信用证的渠道,并垫付开证费用,组织生冷面料给被害公司;方青山、韦小航或宋林担任验货员。其间,他们遵照陈觅、韦小航的叮嘱,在查货时想方设法找问题,不让被害公司走货。事成之后,赚取的面料差价扣除开信用证明的相关费用,由参与人员进行瓜分。
  目前,侦查机关查明,截至案发时,这伙人相互勾结,利用“外贸订单骗术”假意与扬州、张家港、南通3地的4家公司合作,给4家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共计780多万元。
  陈觅利用上述手段,非法获利73万余元;阿远非法获利60余万元。阿远、秦勇分别帮助韦小航在张家港某公司订单中组织面料,事后两人分给韦小航面料差价款共计58万余元。宋林、方青山等人也从中获利。
  扬州警方发现,韦小航、宋林、阿远、秦勇等人利用虚假外贸订单,采取相同的手段,诱骗福建晋江、江西南昌、辽宁等地区进出口贸易公司接受外贸订单,签订合同,暗中授意或明示相关单位购买指定面料,服装完成后拒不收货。
  近日,扬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韦小航、陈觅等5人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5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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