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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环保促经济绿色转型?

  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绿色发展与底线思维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上海的生态环保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在人口、经济、能耗持续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环境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环保促经济绿色转型初现成效,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和实践水平明显提高。 

  

 

  严守红线,推进用地与产业同步调整  

  

  1.明确“三线一界”。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城市发展格局,结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人口总量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文化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锚固国土生态基本格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按照全市规划建设用地只减不增、生态用地只增不减的要求,严控建设用地总量。  

  2.实施“五违四必”。将“拆违”与“建绿”相结合,实现区域整治与生态建设“一箭双雕”。聚焦“五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问题,结合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工作;“四必”先行(安全隐患必须消除、违法无证建筑必须拆除、脏乱现象必须整治、违法经营必须取缔),实现了“五违”问题集中成片区域基本消除的总体目标,区域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腾出的部分土地建成绿地公园,部分土地根据“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原则用于农林修复,既防止了“五违”反弹,又增加了生态空间、改善了区域环境。  

  3.推动产业转型。坚定不移走高端发展之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目前调整完成率已超过90%。对73家危险品仓储企业和清单外的18家港口仓储单位完成集中整治。严守土地供应和产业准入两条底线,从源头上杜绝新增“三高一低”企业和项目,为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巩固整改整治成果打好基础。  

  

 

  多元投入,推动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  

  

  1.加大环保投入。近年来,上海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进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等建设;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环保建设和治理投入。全社会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连续17年保持在3%左右。  

  2.构建生态网络。基于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目标,逐步推进“水、林、田、滩”复合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着力增加绿色生态空间,加快实施生态廊道、农田林网、郊野公园、楔形绿地、城市绿道和立体绿网等建设,坚决不搞大开发,不建高楼,严控产业,适度留白,努力树立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和“三生”协调发展的新标杆。  

  3.引领绿色发展。重视科技与政策的协同作用,大力推进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转型。能源领域,煤炭消费率先实现负增长,全面取消包括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在内的分散燃煤。  

  建筑领域,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不断提升建筑绿色发展水平;交通领域,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已达到617公里,到2020年预计达到800公里,已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农业领域,出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按照“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理念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和绿色发展。  

  

 

  多措并举,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上海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主战场,综合运用法律、标准、政策、执法等多种手段,全面推进、坚决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 

  1.大气方面。科学施策,持续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治理,提前一年基本完成《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重点任务目标。能源领域,全面完成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按国际最严标准完成公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落实剩余自备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2.水方面。以保好水、治污水为重点,加快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打好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计划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标。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7781名领导干部担任各级河长。  

  3.土壤方面。全面实施《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规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活动。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例行监测。初步完成全市潜在污染场地筛查,桃浦等重点区域土壤修复治理试点有序推进。  

  

 

  对标国际,强化法规标准约束引导  

  

  1.法规方面。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和最严要求重新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更加突出源头防治和责任落实,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定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市政府规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共抓大环保格局和从严治污的法律保障。  

  2.标准方面。对标欧盟等国际先进水平,以挥发性有机物、流动源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实施国内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2013年以来出台实施了20余项地方标准,大幅提高排放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  

  3.执法方面。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手段和行刑衔接新机制,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双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围绕纳管企业、涉重金属企业、黑臭河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整治和垃圾违法违规转运处置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以严格执法倒逼转型发展和污染治理的效果进一步呈现。  

  

 

  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环境治理机制  

  

  1.落实环保责任。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出台《关于本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本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也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责任和社会各方的环保责任。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将水环境质量恶化等纳入环境底线指标。  

  2015年起,上海市取消了对区县的GDP考核指标,加大了对各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环境保护的比重。制定《上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意见》,启动区、镇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参照中央环保督察模式,出台《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建立集中督察和日常监察相结合的环保督察制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从定责到考责、再到问责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2.强化区域协作。按照中央部署,上海市牵头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协同,有力保障了杭州G20、南京青奥会、亚信峰会等重大活动。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一期建成投运,并启动二期建设。  

  3.完善市场机制。近年来,率先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领域试点示范,推动环境治理向“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机制转变自2014年起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  

  4.推动社会治理。上海重视环境社会治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支持环保NGO等社会力量开展各类活动和服务。在环评公众参与、环境信访处置等方面,注重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真诚沟通、化解矛盾。环保局搭建平台、鼓励NGO和企业共同参与绿色供应链等项目,还有的区环保部门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请NGO开展社区环境宣传等活动。  

  

 

  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展望  

  

  一是更大力度推动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五大文明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抓好控人口、减用地、控煤量、调结构四项基础性工作,更大力度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环保服务业等的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产业经济新增长点,加快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绿色转变。 

  二是更高标准狠抓污染治理。牢牢盯住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对标国际水准和更高的发展要求,启动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攻坚战。 

  三是更严要求加强环境法治。进一步完善环保地方法规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最严格的节能、节水、环保标准,倒逼环境治理和产业升级;完善部门执法联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等实施联惩联治,依法严处各类破坏环境、损害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更新举措完善制度建设。全面实施上海市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督察体系,完善环保责任体系和重心下沉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全过程管控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环境社会治理,加大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探索村居、社区环境自治。 

  

 

  从发达国家发展历程看环保与经济关系  

  

  回顾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发展历程,总体而言,它们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不仅有效改善了环境质量,而且优化了本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对其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对于我国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1.发达国家环境治理历程及取得的成效  

  以美国大气治理为例,据统计,从1970年-199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实施后,美国所获得的总收益从5.6万亿美元上升到49.4万亿美元,而花费的总成本是5230亿美元。这意味着,每花费1美元进行污染治理,美国就会获得10美元-100美元的收益。  

  欧盟在一体化之初,环境问题一度相当严重。以大气污染为例,欧洲大气污染治理始于1952年发生在英国的伦敦烟雾事件。此后针对煤烟型污染以及酸雨与污染物跨界污染等问题,欧洲采取了能源替代、总量削减控制等策略。直到20世纪80年代,大气污染才基本得到治理。多年来,欧盟一直推行一系列的环境行动指南和规划,全面应对突出的环境问题。随着环境政策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欧盟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果。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环境保护行动并未引起欧盟经济的倒退,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欧盟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尤其是欧盟环保产业的发展。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欧盟环保产业每年的营业额增长约为7%。  

  为治理环境污染,日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随着各项相关法令的制定、环境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大规模环保设备投资等努力,环境治理初见成效。到上世纪70年代后期,污染公害问题趋于终结。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到了发达国家中的最低水平。与此同时,日本的环保产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到2001年日本环保产业产值已占GDP的8%以上。在日本整体经济低迷的情况下,环保产业对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拉动作用。  

  2.加强环境保护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纵观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来看,是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两者之间并非对立的关系。  

  从环境治理成本角度来看,环境保护本身需要投入相应的成本,无论是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还是固废处理等,都要进行一定的投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0年发布的一份报告,评估了多个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支出的费用。根据这份报告,美国支出的环境保护费用占本国GDP的1.5%,法国占本国GDP的1.2%,英国占本国GDP的1.4%,西德占本国GDP的1.6%,荷兰占本国GDP的1.7%。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确实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但是这些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并不是很高。而且据美国统计,其于1997年在医疗上所花的费用是GDP的10.6%,国防费用占GDP的4.3%,环境保护费用占GDP的2.6%。对于人们来说,环境保护和医疗、国防相比有着同等的重要性,相比花在医疗和国防上的费用,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本支出并不高。  

  对于环境治理可能导致的工厂关闭和工人失业问题,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显示,在生产企业中,防治污染的费用仅仅占企业总支出的1.72%。这种规模的成本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足以导致裁员或者工厂关闭。即使有工厂因为不符合环保要求而关闭,大多数的失业工人也是转移到了其他符合要求的工厂去工作。据统计,在美国《清洁空气法》实施后的15年间,大约有50万工人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厂中转移到了其他工厂去工作,这说明环境治理只会鼓励工厂之间的人员流动,并不会导致失业人数的总体增加。  

  相比环境治理成本而言,环境治理所带来的健康效益将远远超过其成本。通过环境治理,可以避免环境污染给人类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经济上也就节省了一大笔费用。据估计,美国《清洁空气法》实施后所带来的健康收益比环保治理所带来的就业成本大两倍。换算成货币的话,在过去的10年间(2006-2016),美国通过环境保护政策所创造的效益高达6400亿美元,而环境保护和治理所消耗的成本只有450亿美元。并且这种获得的金钱效益与环保政策所带来的健康福利是不能相比较的。  

  从发达国家走过的历程来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对立关系。相反,环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发达国家虽然花费了一定成本去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但总体而言,其所获得的综合效益是大于其付出的成本的,长远来看有利于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而就短期而言,虽然国家可能要承受一定的环境治理成本,但是通过环境保护和治理,可以纠正资源错配以及扭曲配置的现象,刺激鼓励新型环保行业的兴起。可以肯定的是,环境保护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也是有相当的正面影响的。  

  目前,我国正在迎来绿色发展的时代,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同样可以像发达国家一样做到协调发展。而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在面对环保监管要求时应当杜绝侥幸心理,积极提升环境治理水平,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这也是这些企业在当下的绿色发展环境下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来源:亚洲纺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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