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
一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服务业开放,深化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开放。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四是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五是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拓宽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物流成本。六是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强化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加大开发区引资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开发区双向协作引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