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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林就棉花目标价工作提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张春林主任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做好今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9月14日,自治区召开了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张春林就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做好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作了大会发言。

  张春林主任在讲话中首先对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在补贴方式、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作了简要解读,并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扎实做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服务,牵头做好改革试点综合协调工作。一要牵头落实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部门会商协调机制。二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三要强化部门协作,做好改革试点的全过程跟踪和督导工作。四要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五要建立健全棉花生产经营数据共享机制。

  二是做好棉花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在9月至11月期间,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安排专人对全区各监测点数据进行监测日报。各地(州、市)、县(市)发展改革委要按规定及时审核监测数据,对于可能出现的数据失真、数据传输延误等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方案,确保采价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区棉花市场价格态势和变化。

  三是做好成本调查工作。成本调查是国家制定目标价格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调整优化调查样本,及早开展成本调查人员和调查户的专项培训。认真做好数据上报工作,务必在12月10日前完成棉花直报调查数据的上报。

  四是强化加工企业和专业监管仓库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一要督促各棉花加工企业务必在新棉上市前完成籽棉收购软件的升级工作,未完成软件升级的不得收购籽棉。二要会同质监、工商、税务、农发行等部门,对存在擅自扩建生产线、虚开发票、参与或操纵“转圈棉”套取补贴、压级压价收购籽棉等行为的棉花加工企业开展联合督查,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棉花加工资格及相关资质。

  来源: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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