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表中以上棉纱以国产纱为例,下同。
以每万米C32S*C32S 130*70 63”细斜为例,当前该品种坯布市场主流价为8元/米,理论每百米耗纱量约为25.452千克。那么依照4月1日前后的税率计算,结果如下:
以每万米紧密纺JC60S*JC60S 90*88 64”为例,当前该品种坯布市场主流价为6元/米,理论每百米耗纱量约为12.273千克。那么依照4月1日前后的税率计算,结果如下:
由上表可得,以低支气流纺21支为代表的纯棉坯布在4月1日前采购棉纱,4月1日后销售坯布较4月1日前采购棉纱并销售坯布,理论上可少缴纳税款1648元/万米,降幅达77.37%(下同)。同理,常规品种坯布4月1日前采购棉纱,4月1日后销售坯布理论上可少缴纳税款1831元/万米,降幅达65.75%。高支高密品种在4月1日前采购棉纱,4月1日后销售坯布理论上可少缴纳税款1374元/万米,降幅达51.08%;而以上三个品种坯布在4月1日前采购棉纱,4月1日后销售坯布较在4月1日后采购棉纱并销售坯布则少缴纳税款分别为254元/万米、463元/万米、447元/万米,降幅均达16.62%。
所以对比可以看到,对于大多数地区织厂来说,4月1日前采购棉纱,4月1日之后销售棉布较为有利,而生产低支品种坯布的优势将最大化。同时考虑到国产纱和进口纱的价差,织厂可采购同品种的进口纱,这样或将进一步减少企业成本。
而当市场行情走淡情况下,下游客户提出降价要求,那么织厂可在原有的价格基础上优惠多少幅度呢?本网仍以每万米OEC21S*OEC21S 108*58 63”纱卡为例,原料价格为56560元/万米,那么4月1日前采购棉纱,销售坯布的利润为72000-56560-2130=13310元(计算利润包含工人工资等各项成本,下同),而4月1日后采购棉纱并销售坯布的利润为72000-56560-1776=13664元,这也就意味着织厂有13664-13310=354元的议价空间,因此坯布有了0.03元/米的降价空间。
因此,纯粹从降税的角度来看税负的下降,织厂合理操作或能在短期内利润将获利最多,从长远来看,织厂的确减轻了部分税款。但按实际情况来讲,织厂如何与上下游协调从而成为最大赢家,那便是一场谈判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