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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布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企业名单

  工信部近日公布了2014年15大行业首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其中要求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生产线(设备)在2014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

  公告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了相关企业名单。

  公告显示,炼铁、炼钢、焦炭、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化纤等15大工业行业进入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其中,印染107家、化纤4家。

  工信部要求,有关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4年9月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生产线(设备),确保在2014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并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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