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国家储备棉轮换有关安排的公告》(2016年第9号)精神,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纤维检验局分别制订了《2015/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交易办法》(见附件1)、《2015/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出库实施细则》(见附件2)和《2015/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实施办法》(见附件3),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C:\fakepath\1、2015_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交易办法.docx
C:\fakepath\2、2015_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出库实施细则.docx
C:\fakepath\3、2015_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实施办法.docx